2025-02-12
2024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重庆、南京等18个城市,同时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总资产比例由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基金占该基金发行规模比例由20%提高到30%。
试点扩容后,AIC与各试点城市签约设立多支股权投资基金,加快推动基金投放培育新质生产力,做好做实科技金融大文章。
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科创
2017年,为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方式处理商业银行的特殊债权,五大国有银行相继设立了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资产、建信投资与交银投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在负债和权益端,AIC通过注资、利润滚存和发行金融债、资管产品等方式募集资金,在资产端通过“发股还债”“收债转股”和开展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服务支持实施债转股。截至2024年底,AIC的总注册资本达1035亿元,总投资金额超过1.08万亿元,有力支持了优质企业去杠杆降负债,在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适应中国经济转型发展需要,AIC业务也在逐步拓展。2020年,原银保监会批准AIC的“非债转股”业务牌照,允许通过附属机构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又允许AIC在上海试点表内股权投资业务;2024年6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扩大AIC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随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扩大AIC股权投资试点,预计额外释放超过350亿元投资。系列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AIC专业优势的充分认可,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多展业机会,有利于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第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为AIC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在“土地财政”改革、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推动下,地方政府围绕培育地区优势产业、扩大和优化税基的“股权财政”持续发力,各级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模式正在发生长期性的重大变化,弱化以地引资,通过产业引导基金招商成为新趋势。与AIC银行系资本“拼盘”,契合地方政府产业基金以国有资本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的需要,也有助于深化同国有大行的紧密联系、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截至2024年底,18个试点城市与AIC合作设立股权投资试点基金签约累计超过4200亿元,实际已经落地31支,规模近300亿元。
第二,依托银行的项目储备为AIC赋予了独特优势。AIC能获得银行全方位支持,在项目储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我国的融资体系历来以银行为主导、以间接融资为主,企业不可能脱离银行结算、支付等金融服务,银行积累了大量企业经营数据,项目储备最为丰富。AIC在项目营销、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上能调动地方分支行全方位的人员、信息支持,在精准识别优质项目上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有效地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与其他GP、LP尤其是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合作非常顺畅。
第三,充分的市场化运作经验为AIC赋予了突出特点。AIC市场化运作经验丰富,能够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在目前国资主导的创投一级资本市场,政府引导基金缺少专业的金融法律人才,不熟悉资本市场运作,“募投管退”的“投管退”阶段往往不能充分利用资金优势,使资本市场的价格信号失灵。而AIC管理市场化程度高,以纯财务投资的社会资本介入能更好缓解“拼盘”资金的委托代理和预算软约束问题,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
为科创提供金融支撑
面向未来,AIC要抓住股权投资扩围的政策时机,加快推动项目落地,抢先深入挖掘优质项目股权投资潜力,以触及更广泛的金融服务市场,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其一,结合企业生命周期,丰富多种金融工具的使用。目前银行服务科创企业仍然以信贷、供应链金融等间接融资为主,政府产业基金也多以单一股权投资为主,AIC和银行可以更加紧密合作,投贷、股债联动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初创期企业风险较高,倾向于权益融资,成长期和成熟期更倾向于债务融资或内源融资,金融机构可以结合丰富的金融工具设计出定制化金融产品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譬如结合使用可转优先股、贷款和权证、可转债和权证等多种金融工具,既增强企业债务融资的权益性实现反稀释等各种融资目的,也可以丰富股权基金后期退出的有效方式。
其二,建立激励机制,健全综合业绩考核体系。AIC作为银行子公司,试点扩容会给银行集团经营管理带来新挑战,特别是需要建立与股权投资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相较于传统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具有更高的风险和收益不确定性,现有的投资决策流程可能不适应快速变化的资本市场,银行决策长期依赖的资产负债表、现金表也不适用于很多科技企业。因此,AIC股权直投业务的考核需要从更大的银行集团业务角度出发,综合收益不仅体现为股权投资的盈利,更多体现为客户后续的存贷款、中收,更需要抢先与科技企业实现深度绑定。如何协调各部门、省市分行和AIC的工作,确保具体经办人不会因为考核影响积极性,同时强化风险管理,定期评估投资项目进展,取得合规、风控和收益的微妙平衡,变得至关重要。
其三,适应业务转型,增强人才储备。长期来看,在资本充裕的环境下,银行只有培养出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后备军,才能保持领先优势。AIC依托银行的项目储备优势集中于已度过初创孵化期的高增长企业,这类沿着产业链、供应链的“隐形冠军”数量少、竞争强,要大量通过自有资金直投实现收益,和银行风控文化、机构定位不相匹配,银行在中长期要更多充当好资金和信息中介,撮合产业资本、非银机构、私行客户等资金参与投早、投小。而相对于专业的VC、PE甚至券商,银行的投研能力有所欠缺,核心在于缺少挖掘营销初创期优质项目的人才队伍。投研营销能力的培养需要大量项目练手,学习跟踪研判科创企业的研发进度、订单销售甚至是人力资源管理,才能培养既懂银行业务又懂产业发展,并且不断迭代的复合型人才库。
推动AIC从债转股到股权投资转型,不仅是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一大突破,更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政策支持加码与市场需求持续增加,AIC承担稳杠杆与推动科技创新的双重使命,不断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注入“长钱”。
目前,AIC股权投资仍处于快速起步阶段,期待相关试点能够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872期,2025年2月12日